[摘要] 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,自2014年12月以来,我市频频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职工住房消费。
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,自2014年12月以来,我市频频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职工住房消费:一是放宽贷款条件,降低贷款门槛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6个月)以上的职工,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;调整贷款上限,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上限由30万元提高为40万元,装修贷款上限由20万元提高为25万元。二是放宽提取条件。职工凭购房定金收据及购房意向协议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购房首付款,同时,在签订《购房合同》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;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的,可以以缴存一方申请提取公积金;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无住房的,凭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及交款依据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;凡办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,凭购房贷款合同和银行本息余额清单,可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。三是简政放权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。将贷款资料的初审交受托银行办理,改变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一受理为联合受理的模式,同时,将公积金贷款、支取的审批权限大限度下放到分中心(管理部),从而提高工作效率。(张应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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